第五章、夏娃的身體

教授:許義雄老師

學生:崇道

前言:

一、 身體社會學就是社會學對性慾控制的研究,所謂的性慾意指男性運用父權權力來控制女性的性慾。

二、 女性的從屬地位可由:先天/後天論及財產論著手。而女性的從屬地位本來就不是「生理機能(先天)」的結果,而是「文化詮釋(後天)」的結果。

三、 在父權體制下,女性被歸為「自然」,男性被歸為「社會(文化)」範疇。

壹、 自然/文化論:

一、 男性屬於高貴的象徵世界,女性則負責繁衍容易腐朽的身體。因此各種相關的人為二分於焉產生:理性/慾望、公領域/私領域、自然/文化,也為父權體制支配的普遍性提供合理的解釋。

二、 自然/文化論的矛盾:

(一)  未婚的男性也被歸類為「自然」,因此,自然(女性)與文化(男性)的界線模糊。

(二)  女性對於繁衍的配角功能(男性才是主角),讓繁衍=自然的主張產生動搖。

(三)  都市化、現代化與科學醫學的發展,使得「繁衍」由「自然」走向「文化(各種人工繁殖技術的進步)」,女性與「自然」的連結減弱。

貳、  財產論:

一、      父權制回歸到一種更為根本的經濟需要,亦即以合法繼承人為基礎的一種穩定的財產分配形式(父權體制不僅控制妻子也控制男性從屬者)。

二、      「生物」上的父親比「社會」上的父親來的重要,「義子」永遠不如「阿斗」。

三、     財產繼承權(文化)+血緣關係(自然)=自然與文化的結合形成合理父權控制機制。

參、父權體制宗教:

一、      支撐父權體制正當性的除了女性的「自然」屬性外,就是宗教體制的意識型態灌輸,因此,家長政治與父權體制均是一種信仰與實踐體系。

二、      基督教對女性的看法出於三源(合法財產繼承體制的保險機制):

(一) 古猶太教:

1、妻子既財產:實行一夫多妻制,而妻子的角色主要為繁衍與多產,妻子成為丈夫的財產之一,除此之外,妻子在宗教的束縛下成為部族道德凝聚的保證,因此各種對於妻子「純潔」的不合理要求與規訓於焉產生(男性可嫖妓,但女性卻不可不忠,因為如此會造成財產繼承上的瑕疵)。

2、割禮與洗禮:為避免繼承上(長子繼承權)的誤差,透過宗教儀式的配合,讓純潔的繼承人透過宗教儀式更為落實。

(二) 艾賽尼派:是一種禁慾主義的猶太教派,它在本質上是一種否定女性的態度,並將女性視為宗教生活的障礙,他們認為女性是不潔的(月經),且會造成各種誘惑,會對繼承產生影響(還是回歸到財產上)。

(三) 希臘文化:基督教會本身成為希臘化的力量,亞理斯多得(社會功能論)認為女性與勞工奴隸相同,男性屬於公領域(象徵與合理)女性屬於私領域(服務與繁衍),女性的從屬地位表面看似與「自然」有關,其實在於「經濟與政治」的決定因素。

(四) 基督教透過教義的灌輸,出現一種繁衍為基準,將社會區分為「菁英」與「一般」,前者雖然喪失了「性慾(禁慾)」但卻獲得了「權力(經濟與政治)」。

肆、封建體制:

一、      在封建體系中,土地財產累積的前提是一套成功的聯姻制度,以及父子間的財富的延續性。而中世紀的天主教教義為封建體制提供極佳的條件,它要求妻子的貞節與繁衍,並透過懺悔制度對婦女進行「道德」上的洗禮,而這一切均符合封建制度的經濟要求。

二、      各種相關矛盾:

1、一夫一妻與長子制:男嗣早么與妻子不孕均對封建體制的經濟產生部分衝擊(彼此要求忠貞造成繼承上的不利)。

2、單身「小伙子」:亦即強式的封建家族中過剩的年輕男子,因為他們沒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,於是他們便與家中各類女子產生通姦與亂倫行為,而「小伙子」並非以年齡區分,而是以行為能否合乎約束力(好似獅群中的年輕公獅角色)。

3、「小伙子」的典雅愛情形成與宗教的無性之愛的對比,冒險、不倫、脫序、挑戰總是成為浪漫詩詞的主題,也為婚姻與愛情的必然性提出反證,卻為女性的主體性挪出空間。

伍、個人主義:

一、「小伙子」的矛盾性:一方面他並不具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,但是他卻擁有「自由」。

二、愛情詩的出現提升了已婚女性地位(不只是繁衍),及個人主義的出現,形成的三種因素:

      1、日漸發達的商業都市化

      2、吟遊詩人對個人情感的概念

      3、大學文化及城市生活的自主性

    三、宗教改革使得家庭與宗教關係的變革,並造成父母取代神職人員的教育及家庭掌控權,但也使得婦女與兒童的差別待遇,前者解放後者更為束縛(密集的教育與監控)。    

    四、婦女在十六七世紀中,隨著天主教的式微女性雖然獲得部分的宗教地位,但也失去其他的權力(權力的消長)。

陸、 巫術:

一、      新教改革造成一個意料之外的影響,即指控女性施展夭術的情況越來越嚴重(宗教改革女性依然受害)。由於對各種傳統宗教儀式的否定,使得人們似乎更易於暴露在巫術與邪惡之中,差別只在於以往由宗教人士(十字架、聖水)擔任保護(除魔)的角色,人們尋求新的惡魔,那就是女巫(女性:不潔、誘惑),原來白雪公主的女巫其來有自。

二、      沒財產就沒人格:回歸到經濟面,原來女巫的出現源於社會經濟體制改變下,造成無法自主的女性成為社會負擔(行乞),而女巫化成為拒絕她們的合理訴求(罪惡感),因為她們威脅到父權體制的維持。

三、      面對婚姻的看法:新教(清教)與基督教並無二法,他們仍然認為婚姻不幸福,無法透過離婚的方式解決,而通姦、同性戀、嫖妓更不可。

柒、 支持離婚的論點:

一、 彌爾頓的離婚論:

1、 婚姻基本上以情誼為基礎,沒有情誼則沒有婚姻。

2、 反對天主教的現實主義主張:「與其支持離婚,不如容許通姦」。

3、 反對孤獨生活,認為婚姻是社會情誼的來源之一(仍以男性需求為主)。

4、 個人主義與父權主張(老人政治)的二律悖反,顯現出當時的社會斷裂(新舊教的過渡),他的主張顯現出權力、父權與財產制三者間的關係。

捌、結論:經由上述的繁複論述,發覺所有的「從屬者」皆透過類「文化與自然」的二分法(本質論)的主張來為父權體制下的經濟主控權(財產)尋求合理的支架,在體制下誰擁有財產支配權,誰就擁有權力,誰不利於此體制的運作(小伙子與單身寡婦),誰就被歸類於社會宗教上的失德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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